关税小常识(关税的基本纳税方式)

本文目录一览:

  • 1、税收基本常识
  • 2、谁知道,海关基础业务的相关知识啊!
  • 3、移民英国的税收小常识
  • 4、美国进口关税中,不同价值、材质、数量的皮鞋进口关税不同。差异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国际市场营销知识?

税收基本常识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方法有很多种,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强制性

国家税务局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职能

税收分为国税和地税。地税又分为: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偶然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是税收职能本质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说,税收具有以下几种重要的基本职能:

组织财政收入

税收是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集中一部分剩余产品(不论货币形式或者是实物形式)的一种分配形式。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原生的最基本职能。

调节社会经济

政府凭借国家强制力参与社会分配,必然会改变社会各集团及其成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有的份额,减少了他们可支配的收入,但是这种减少不是均等的,这种利益得失将影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能力和行为,进而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影响。政府正好利用这种影响,有目的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从而合理调整社会经济结构。

监督经济活动

国家在征收取得收入过程中,必然要建立在日常深入细致的税务管理基础上,具体掌握税源,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并同违反税收法令的行为进行斗争,从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方向,维护社会生活秩序。

税收的作用就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具体表现出来的效果。税收的作用具体表现为能够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经济总量,保持经济稳定;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结构调整;合理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开放等。

分类

税收分类是从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出发,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各不同税种隶属税类所做的一种划分。我国的税种分类主要有:

按课税对象

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

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税种。

2、所得税。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所得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另外,国家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3、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4、行为税。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

5、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

计算依据

1、从量税。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2、从价税。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与价格的关系

1、价内税。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2、价外税。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课税对象、独立征收

1、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2、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

管理和使用权限

1、中央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一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2、地方税。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

这种分类方法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础。

征收形态

1、实物税。实物税是指纳税人以各种实物充当税款缴纳的一类税。如农业税。

2、货币税。货币税是指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一类税。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是货币税。

管辖的对象

1、国内税收。是对本国经济单位和公民个人征收的各税。

2、涉外税收。是具有。

税率的形式

1、比例税。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种。

2、累进税。是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是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的税种。

其他归类方法

一、按课税目的为标准分类

1、财政税。凡侧重于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财政税。

2、调控税。凡侧重于以实现经济和社会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为目的而课征的税,为调控税。这种分类体现了税收的主要职能。

二、按税收的侧重点或着眼点为标准分类

1、对人税。凡主要着眼于人身因素而课征的税为对人税。早期的对人税一般按人口或按户征收,如人头税、人丁税、户捐等。在现代国家,由于人已成为税收主体而非客体,因而人头税等多被废除。

2、对物税。凡着眼于物的因素而课征的税为对物税,如对商品、财产的征税。这是西方国家对税收的最早分类。

三、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

1、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

2、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流转税和资源税等。

四、其他

1、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 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

2、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 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3、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 :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

4、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 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5、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 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

税法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按各税法的立法目的、征税对象、权益划分、适用范围、职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类。一般采用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大类。

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为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在总体上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税法构成要素是税收课征制度构成的基本因素,具体体现在国家制定的各种基本法中。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三项是一种税收课征制度或一种税收基本构成的基本因素。

税法具有多样性、规范性、统一性、技术性、经济性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凭借国家政权赋予的权力,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税款。如果纳税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就要追缴税款、滞纳金,依法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

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纳税而拖欠税款的行为。

骗税,是纳税人或人员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在我国,出口退税是对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纳或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

抗税,是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拒不缴纳税款的,就属于抗税。

谁知道,海关基础业务的相关知识啊!

1. 我国海关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

中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中国海关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简言之,海关具有监管、征税、查私、编制海关统计四大基本任务。

2. 什么是自理报关企业?哪些企业可以成为自理报关企业?

自理报关企业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海关履行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只为本企业(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手续的境内法人企业。

经国务院、外经贸部及地方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经营进出口业务能力的企业(单位),都可以成为自理报关企业,主要包括:

(1)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子公司;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农贸、技贸)公司;

(3)有进出口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的其他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各类进出口公司;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企业联合体、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联合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技术引进公司和租赁公司;

(6)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

(7)其他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3.自理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哪些文件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向海关递交下列文件资料正本(或复印件);

(1)《企业情况登记表》(在海关领取);

(2)外经贸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5)企业的合同、章程(自营进出口企业不需提供合同);

(6)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7)验资报告(三资企业提供);

(8)进口设备清单(不进口设备者不需提供);

(9)租赁协议(场地、厂房不是租赁的不需提供);

(10)董事会及主管人员名单、财务主管人员名单及《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该表在海关领取);

(11)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簿设置情况;

(12)国税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13)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4)报关专用章(印模)。

海关审批后,核发《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对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证》和《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

4.什么是代理报关企业?

代理报关企业是指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履行代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的境内法人。

5.代理报关行为规则是什么?

(1)代理报关企业应在关区内口岸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特殊情况需代理异地报关的,应经青岛海关商 异地海关同意,并报海关总署核准方可。

(2)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口货物企业的委托,办理委托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纳税事宜。

(3)代理报关时必须向海关出示以下文件:

a.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的授权办理本次报关纳税等手续的责任授权书;

b.承揽、承运该批进出口货物的协议书;

c.委托人的报关委托书。

(4)代理报关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出让其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

(5)代理报关企业应按照海关规定聘用报关员,并对报关员的报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代理报关企业应依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财务帐册及营业报表的要求建立帐册和报关营业记录。

6、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可享受哪些便利和优惠?

海关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报关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将企业评定为A、B、C、D四个管理类别,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原则上每季度评定一次。

海关对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在实行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提供以下便利和优惠:

(1)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

(2)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

(3)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

(4)与海关签定免检协议的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于取样化验;

(5)为企业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的便利;

(6)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经贸部申请成立进出口公司,海关优先为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可不对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a. 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与主管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保税工厂;

b. 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

c. 企业年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自营生产型企业出口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或年加工贸易出口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

适用A类管理但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企业,海关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制度,其进口限制类商品的,也免缴保证金。

7.什么是报关员?怎样成为报关员?

报关员是经海关批准注册,代表所属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通关手续,并以此为职业的人员。

欲从事报关业务的人员,如符合海关规定的条件,应先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然后持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出具的聘用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注册报关员的申请。经海关审核合格的,发给《报关员证》和报关员卡。这样,就具备了代表所属企业向海关报关的资格。

8.什么是通关?

通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物品手续,海关对其呈交的单证和申请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依法进行审核、查验、征收税费、批准进出口的全过程。

9.基本的通关程序有哪几项内容?

进出口货物有五个基本的通关程序,即:(1)申报、(2)查验、(3)征税、(4)放行、(5)结关。

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以经审核的申报单证为依据,通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符的行为。

征税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的规定,征收进出口关税和代征税的行为。

放行是指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经过审核报关数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费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现场监管决定的行为。

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后续管理的货物,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作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行为。

10.进出口货物报关应向海关提交哪些单证?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相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如发票、装箱单、提(装)货凭证(或运单、包裹单)、合同。减免税货物应提供相应的管理证件(如《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等)。

11.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什么税种?

海关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少数商品还要征收消费税。

海关只对少数出口货物征收出口关税,对出口货物不征收出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关税是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关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关税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增值税是以企业和个人从事工业制造、商品经营或提供劳务等生产劳动创造的价值额(即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赋。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但进口商品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国家规定应税消费品所开征的一个税种。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也由海关代征。

12.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如何计算?什么是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率

进口消费税:

从价消费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 ×消费税率

1-消费税率

从量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凭以计算应征关税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用,以及货物进口过程中进口人向卖方支付的佣金(卖方佣金)和为在境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或者使用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费等费用。但在成交价格中已单独计价且包括在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的进口人向境外采购代理支付的买方佣金、卖方付给买方的正常回扣,以及工业设施和机械设备进口后的安装调试、技术指导或培训费用不包括在内。

13.目前海关执行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海关执行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国内投资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项目等)进口设备减免税、科教用品减免税、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进口物资减免税、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减免税、进口动植物种源减免税等。

14.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1)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包括利用国外商业贷款)的基建或技改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不包括单独进口的配套件、备件);

(2)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不包括单独进口的配套件、备件)。

15.外资项目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有哪些?

(1)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基建或技改项目),以及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不包括单独进口的配套件、备件);

(2)1996年3月3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3)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4)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具体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原有设备更新(不包括成套设备和生产线)或维修,进口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不包括单独进口的配套件、备件)。

但是,以上国内、外投资项目进口分别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不予免税。

16.国家对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有何规定?

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扩大出口企业利用技术改造贷款和外贸发展基金为扩大出口或技术改造而确需引进本企业自用、国内不能生产、技术先进且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加工设备、测试设备和样机,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7.台湾同胞投资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可以采取:

(1)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者全部资本由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以下统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

(2)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

(3)开展补偿贸易、加工装配、合作生产;

(4)购买企业的股票、债券;

(5)购置房产;

(6)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展经营;

(7)购买国有小型企业或者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8)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形式。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18.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一般有哪些程序?

(1)有进口设备的投资项目经计委或经贸委、外经贸委批准后,应先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企业减免税项目备案”。海关对项目进行审核,并核准其减免税额度。

(2)经海关减免税项目备案的企业,在设备进口前,向海关提出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批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19.企业减免税项目备案应交验哪些单证?

(1)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

①《企业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在海关领取);

②《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1997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项目不需提供);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外商(或港澳台侨胞)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文;

⑤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

⑦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如《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以现汇出资的企业应交验《验资报告》)。

2. 国内投资项目

①《企业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在海关领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

④进口合同及设备清单;

⑤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20.企业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应交验哪些单证?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在海关领取);

(2)进口合同、发票;

(3)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如装箱单、说明书、属于国家管制进口设备范围的需提供有关证明,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登记手册》)。

21.哪些单位可享受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政策?

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是指:(1)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研开发的机构;(2)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其中包括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承认其学历的职工大学,各省市自治区电视大学及其分校,中央党校及省市级党校;(3)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科研开发机构和学校”。

22.进口动植物种源减免税有什么规定?

署税[1998349号文件规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继续保留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免税引进的动植物种源仅限于农、林、牧、渔领域的生产和科研。进口观赏用的宠物和其他观赏物等照章征税。对军队、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也予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上述动植物种源,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实行归口管理。进口单位分别持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进口审批表》、《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23.外国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征免税有什么规定?

外国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外国民间经济贸易团体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外国驻华新闻机构的常驻记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外方常驻人员,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活用品。

外国常驻人员在取得我国公安部门签发的《长期居留证》后,可填写《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海关提出进口自用物品申请。海关对其进行审核,除国家规定的20种停止减免税的商品外,进口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自用物品,准予免税。超出限量,属自用的,经核准准予征税进口,自用机动交通工具(小汽车、摩托车)每人各限一辆征税进口。经海关核准进口的自用物品,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运进。申请自用物品,每人只限一次。

申请进口自用物品时,外方常驻人员本人必须到海关,并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1)《护照》(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胞来往大陆通行证》);(2)《长期居留证》;(3)《营业执照》;(4)《企业登记备案证》;(5)任职证明(营业执照上有其姓名的可免交);(6)外方常驻人员企业担保函;(7)一寸免冠照片1张。

24.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有什么规定?

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1)船舶、飞机及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人造板、玻璃等) 8年

(2)机动车辆和家用电器 6年

(3)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材料等 5年

海关对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管理,企业不得擅自转让、出售、出租、抵押。企业应在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期满后,到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25.什么是保税制度?目前我国保税制度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税费的一种海关管理的业务制度。

目前我国保税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如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免税品商店等;第二种是为加工制造服务的:如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保税区等。

26.什么是保税货物?保税货物具有哪些特征?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缓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货物具有以下特征:

(1)特定目的,即为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和加工制造活动而进口;

(2)暂免纳税,即进境时未办理纳税手续,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予征税或免税。

(3)复运出境,即必须以原状或加工后的产品复运出境。

27.海关对保税货物的监管主要包括哪些环节?

主要包括四个环节,即:

(1)合同登记备案。经营保税货物的单位持有关批件、对外签订的合同和其他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海关核准后,签发登记手册或其他单证。

(2)进口货物。保税货物实际进境,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持主管海关核发的该批保税货物的登记手册或其他单证,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办理进口手续。

(3)储存或加工后复运出口。保税货物进境后,储存于海关指定的场所或交付给海关核准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制造,在储存期满或加工成品后复运出境。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持该批保税货物的登记手册或其他单证,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办理复出口手续。

(4)核销结案。备案合同期满或加工产品出口后一定期限内,经营单位应持有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有关单证,向合同备案的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海关对保税货物的进口、储存、加工、使用和出口情况进行核实,并最终确定征免税之后,予以核销结案。

28.什么是进料加工?什么是来料加工?两者有什么不同之处?

进料加工是指我国有关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国内生产者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一种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简称料件)和必要的机器设备及生产技术,委托我方企业按国外厂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由国外厂商负责销售的一种贸易方式。

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合称“加工贸易”。两者的不同点主要有:(1)来料加工不动用外汇;进料加工则是我方经营单位动用外汇购买进口料件。(2)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及加工的成品,所有权属外商;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所有权属我方经营单位。(3)来料加工的进口与出口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外商往往既是料件的供应人又是成品的接受人,是连在一起的一笔交易,其合同不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内容的买卖合同;进料加工则由我方经营单位以买主身份与外商签订合同,又以卖主身份签订出口合同,为两笔交易,且都是以货物所有权转移为特征。

移民英国的税收小常识

一、英国税制特点

(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花税、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1991年包括所得税在内的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总额的67.3%。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1991年,英国间接税收入占当年全部税收总额的32.7%,低于直接税所占的比重。

(二)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

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

二、英国税制结构

英国的税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

1.直接税。主要有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及公司税。个人、合伙企业及信托要缴纳所得税,并就其资产处置所获资本利得缴纳资本利得税。公司就其利润及资本利得缴纳公司税。此外,英国还开征遗产税及赠与税。

2.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

三、英国税法的表现形式

英国并无独立的税收法典。当涉及某一领域的法规数量太多时,都会汇编统一的法案。另外,还有如下主要的税收法律:

xxxx年的印花税法

xxxx年的税收管理法

xxxx年的石油税法

xxxx年的增值税法

xxxx年的遗产税法

xxxx年的公司所得税法

xxxx年的资本折扣法

除上述法律外,法庭判决(即案例法)也起着补充性作用,不过,它只是解释性而不是立法性的,而且法庭判决是以更高级法庭以往的判例作为依据。

对那些税法不够清楚或存在疑问的.地方,在实践中形成的特别解释或说明可用来提供指导,虽然它没有法律效力,但一般都能得到采用,除非立法机关的判决导致权力的滥用。

四、英国税务管理

负责税务管理的是国内收入局和关税与消费税署。后者主要负责增值税、关税与消费税的征管,其余税种则由前者负责。

1.纳税申报。公司税按每个财政年度(由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规定的税率申报纳税。对个人而言,其所得税及资本利得税则按纳税年度(4月6日至次年4月5日)申报。

税款的征收一般以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为依据。公司应在申报表之外附加其年度会计报表,如果公司在正常的税款支付期之前未能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税务官员估定税款(财务结算期结束的9个月之内),那么税务当局可对其处以罚息。

个人应在其纳税申报表中详细填报其所得、利得及其申请的费用、津贴、折扣等。独立个人劳务者也必须在申报其应税的经营或职业所得时附送经营报表。雇员如元别的投资收入,可由其雇主代扣税款(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一般隔几年才会要求其填报纳税申报表)。纳税人一般须在收到报表30日之内填报。

2.征收方式。英国对公司及个人分别规定不同的规则,适用直接征收制或预扣制。

3.支付方式。公司一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个月内支付其税款。

对个人,如果税款的预扣制不能实施,税务机关则会采取直接征收制-雇员分季按估计收入预缴,待实际数字计算出来后再进行调整。

个人应就其经营所得、职业收入等在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分两次缴付税款。非职业性所得则以当年收入为基础在1月1日支付。资本利得及其他适用较高税率的所得(如利息)则在下一年度的12月1日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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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

征收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从价关税是指以商品价格为标准征收的关税。完税价格乘以税率即为应纳的关税税额。

从量关税:从量关税是“从价关税”的对称。指以货物的重量、数量、长度、体积、容积等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如我国对出口煤炭曾按重量计征出口关税等。从量关税是货物的计量单位(重量、数量、体积)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一种关税。

混合关税:选择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规定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征税时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课征的关税。一般情况下,在两种税率中,选择税额较大的征收; 特殊情况下,如当时迫切需要多进口某种商品,也可按税额较小的征收。

选择关税:选择关税是对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规定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征税时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课征的关税。一般情况下,在两种税率中,选择税额较大的征收; 特殊情况下,如当时迫切需要多进口某种商品,也可按税额较小的征收。

滑动关税:滑动关税亦称“滑准关税”、“伸缩关税”、“浮动关税”。根据进出口价格或数量的变动,规定上下伸缩或浮动税率,所计征的关税。一般事先规定进出口商品价格及数量的上限与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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